关于遴选海南省2021年现代物流业
统计课题研究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12个重点产业统计制度的通知》(琼府函〔2016〕1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现代物流业”进行统计,具体负责工业、批发零售业等方面的统计。我委特公开遴选机构承担2021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统计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重点
(一)按照国家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要求,我省建立社会物流统计制度,运用经济管理和统计学理论,采取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物流产业领域物流统计数据,进行全省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定时按季、年对全省社会物流总额、社会物流总成本、社会物流业务收入等核算数据进行分析。
(二)根据物流统计数据,分析我省物流领域中经济、管理活动数量关系的内在规律性,申报单位要建立海南省工业和批发零售业物流状况统计报表制度,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供质量较高的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2021全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及2021年现代物流业半年度、全年物流业发展报告,以上材料分别于2021年4月中旬、7月中旬、10月中旬、2022年2月初提交我委。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物流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课题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集中精力开展研究。为保障我省物流统计工作与国家物流统计工作衔相接,申报单位宜具备与国家对口的全国社会物流统计直报系统。
(二)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内容框架、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不接受联合申请,一式四份送(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32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XXX课题申报”,邮编570204,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课题预算21.9万元(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底。期间,我委视工作需要将听取半年、全年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次研究课题由我委经贸消费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沟通。
四、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32室
联系电话:0898-65342595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