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和概算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开展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和概算咨询评估,特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和概算咨询评估服务。
(二)数量:1项
(三)评估项目概况: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单位为中交基础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主线全长994.037公里,其中新改建457.515公里,利用536.522公里。连接线长436.319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段长382.140公里,新改建段长54.179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照明、监控、通信、交安电子系统、养护工区、停车区、新能源补给站及云控中心)、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慢行系统、观景平台)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61亿元。咨询评估费用控制价为45万元(报价含专家遴选机构评审费用)。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公路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
2. 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咨询评估采用编评分离办法,承担项目编制任务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此外组成至少5名相关专业专家团队。
5.参与遴选的咨询评估机构资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6.参与遴选的咨询评估机构需编制评估工作方案,否则视为退出遴选。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5名包含设计、环保、造价、公路等相关专业评估组专家组成团队,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至多3项参与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业绩中列出的项目如为省级重大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7: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705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初步设计和概算评估”,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报价、技术力量、业绩得分高者居先。
(五)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专家视为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若到会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专家职称、专家、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咨询单位严重违约。
(六)中标咨询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议,并完成评估。
(七)中标咨询单位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基础设施发展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郭尧,电话:0898-65339192。
附件:附件1.报价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