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业科技馆、科普基地: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和《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省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
二、考核内容
围绕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的指导思想,着力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对省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2021年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开放接待、开展科普活动、科普作品创作、科学知识宣传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会议核审”的方式进行。
四、材料提交
本次考核材料实行无纸化,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s://p.histi.com.cn/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账号。首次填报的单位,需登录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本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管理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后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海南省科普场馆年度考核表》,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考核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时间要求
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7:3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材料提交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考核表,务必完整、准确、真实;如因工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省科技厅另行通知。
(二)填报人填写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2.扫描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经费支出决算表;3.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意见;4.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附件材料(扫描件):1.反映科普设施维护建设(更新)的发票、合同等复印件;2.证明对外开放及免费开放的材料复印件(如参观登记本、参观函件、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登记本等);3.开展科普活动或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预(决算)、影像图片、媒体相关报道等复印件;4.科普人员培训等其他体现科普工作成效的证明材料。
(四)如发现在考核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无故不按时提交材料或不配合考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五)请各单位根据《海南省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不作为附件材料,仅提供专家实地考核参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祥,覃业敏;电话:65336531,65312516。
省科技厅审批办:王国瑞联系电话:6520309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65389015
附件:
1.海南省科普场馆年度考核表
2.海南省科普场馆考核评分体系
3.海南省科普场馆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4.参加考核单位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