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文件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琼教〔202076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申报2020年旅游行业学历

继续教育专业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按照加快建设海南自由港、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要求,以加快酒店业人才培养为切入点,全面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我省酒店业人才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旅文函〔2019〕750号)和《关于<海南省酒店业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琼旅文便函〔2020〕491号)精神,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旺工淡学”旅游人才培养项目,招生对象为酒店业、旅行社、景区景点和旅游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并完成中职、专科、本科等三个不同层次学历教育5000人招生计划,为组织做好今年旅游行业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条件

各具备开展相关旅游大类专业学历继续教育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优先支持2019年实施效果较好的学校继续开展。

二、申报专业要求

中职教育主要开设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旅游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高职(专科)教育主要开设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会计、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本科(专升本)教育主要开设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每校限申报专业数量不多于3个,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300人,每个学校申报总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800人。省教育厅和省旅文厅可在入选学校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整。

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海南旅游行业人才素质提升需求,优化海南旅游人才供给结构,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符合海南旅游行业季节特点,建立自学为主、辅导为辅、工学结合及校企联合培养的教育机制,试行“双导师”(企业导师和学校指导教师),推行学分制,采用实践技能和操作技能测试为主、校企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鼓励依托酒店企业培训教学资源,共同开设“驻店班”“冠名班”等,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三)课程设置。课程设置符合海南自贸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要求,紧密对接职业标准、教学标准、行业需求、岗位要求、服务流程等,结合旅游行业对人才需求和本项目的定位与要求,合理设计课程的类型、数量、学时、学分和制定课程标准等,突出外语、行业标准、海南特色等。

(四)创新教学模式。符合行业、学生需求,采用现代技术手段,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创新开展“旺工淡学”“送教入企”和“线上线下融合”等。

(五)创新考核方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符合旅游业从业人员特点考试方式,如操作考核、岗位考核、工作经验、学分置换、免考、证书等。全面实施“1+X”职业教育改革。

四、专业教师队伍要求

学校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聘请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申报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总数应一半以上。

五、其他要求

有关学校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制定好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申报书(含专业办学、教学与管理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情况)、《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专业汇总表》《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项目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已批准实施的专业可不再填报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到省教育厅,我厅将会同省旅游文化和广电体育厅组织评议后,公布项目培养院校及专业名单。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曹瑞,联系电话:65343725邮箱:289621500@qq.com。

附件:1.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专业汇总表

      2.海南省旅游行业人才培养项目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样本)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061

    (此件主动公开)

 

琼教高[2020]76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