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课题研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我委拟组织开展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现就遴选规划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重点
开展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课题研究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通过实地走访,系统评估海南省新型城镇化(2014-2020年)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到2035年海南新型城镇化趋势特征、面临的挑战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及到2035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
二、经费预算
以上规划编制费用控制价为30.90万元(含所有与课题相关税费等支出)。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的供应商。
(二)申报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4份及电子版):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质、资信、质量等级等凭证复印件。
6.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并全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应包含相关领域专业研究人员。
7.课题进度。原则上每半月交流研究进展,总体研究报告于2021年5月底提交。
(三)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4份,加盖印章。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下午5: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4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刻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46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某某课题申报”,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五)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接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我委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合同。
(六)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8楼846室
联系电话:0898-65319575
联系人:沈先生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