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高〔2021〕6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
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院校: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我厅决定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我省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地方高校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根据教育部的名额分配安排,由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名额各为3个。
(二)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
(三)各推荐候选人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utech.edu.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完成个人填报。
三、材料报送
(一)各高校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高校联系人信息表(含Word电子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高校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学校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书及佐证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每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须汇总为一个Pdf文件,1式1份)等以学校公函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省教育厅将于2021年5月25日向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的正式推荐候选人发放系统填报的登录账号、密码。请相关推荐候选人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相关高校于2021年6月2日前将相应的纸质版申报材料(1式1份)送达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四)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肖 灿,联系电话:0898-65339364。
联系邮箱:xiaocan@hainan.gov.cn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4楼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17室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5.高校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6.高校联系人信息表
7.高校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