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21年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为做好我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奖励计划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分配给我省的人选推荐名额为8人,根据我省实际,每个市、县(区)向我厅推荐人选控制在2人以内。

二、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三、遴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的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给予适当倾斜。

(四)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六)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有关精神,向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地区倾斜。

四、奖励培养措施

教育部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培养工作,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负责奖励工作。

(一)培养措施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

(二)奖励措施

1.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2.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专业发展。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根据推荐人选名额确定推荐人员,遴选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人选认真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推荐材料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三份,不需另附支撑材料

(二)《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市县教育局公章)、电子版材料一并于2021年520日前报送海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林紫芳,联系电话:65236870,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教育厅412房,邮政编码:570203,邮箱:jiaoshichu412@163.com。

附件: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143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推荐市县(盖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简要事迹(不超过200字

备注

 

附件2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请粘贴2寸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乡村任教年限

职称

手机

工作单位

(含师德表现、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内容,不超过2000字)

所在

单位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