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厅直属中学: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抓好英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省中小学英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批示要求,我厅将分年度组织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英语骨干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研修。2018、2019年度研修项目已按照要求顺利结束,现启动2020年度研修项目。为做好2020年度研修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人选名额
2020年共选拔约35名英语教师参加研修。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与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英语专业教师资格,且近3年在我省承担中小学英语教学工作;
(三)年龄50岁以下(含50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月);
(四)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并具备良好的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
三、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按照“个人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考核——新加坡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正式人选”程序进行。
(二)省级考核主要以材料审核为主,材料审查通过者须参加省级面试。
项目研修人选优先从英语特级教师,省、市县级历届英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卓越教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骨干成员、历届省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中产生。具备硕士学位的符合基本条件人员优先安排。
曾参加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学历教育、淡马锡基金培训、本项目2018、2019年培训计划等出国培训项目教师暂不列入本次推荐选拔范围。
四、研修经费及时间安排
学员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脱产研修6个月,每人学费、食宿费约13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如因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省级专项资金支付研修费有缺口的,其不足部分由学员所在单位据实报销);学员往返中国、新加坡交通费、学习期间的保险费及其他应收取的杂项由所在学校据实报销。如遴选、签证手续办理顺利,将于2020年4月左右到新加坡学习(参加人员要确保能够脱产参加研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各有关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本市县(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初步审核筛选工作,于2020年1月18日前按照《2020年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控制表》(见附件1)报送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见附件2、附件3)。逾期未报送的,将视为没有合适推荐人选。纸质版材料,请邮寄或送至海口市兴丹路22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hnpert@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xxx教育局(学校)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材料)。
(二)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联系人:李立新,联系电话:36652792。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李晓平,联系电话:65232872。
附件:1.2020年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控制表
2.2020年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申请表
3.2020年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控制表
推荐单位 |
推荐名额控制数(名) |
海口市 |
14 |
三亚市 |
10 |
其他市县(每个) |
2 |
厅直属中学(每所) |
2 |
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小学(每所) |
2 |
省教育学会中小学英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
10 |
附件2
海南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新加坡研修项目
(2020年度)
申
请
表
所在学校:
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
申 请 人:
海南省教育厅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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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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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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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寸免冠 标准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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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必须与身 份证一致)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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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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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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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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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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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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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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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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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出国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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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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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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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学校(单位)学习(大学毕业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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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专长;参加何专业或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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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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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现在何处从事何种工作任何职务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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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庭 国内外主 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现在何处从事何种工作任何职务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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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教龄: 年(请学校如实填写)
校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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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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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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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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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提供毕业证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缺一属不合格)。填写内容不实者,不得参加选拔考试,并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2.如属英语特级教师、省级历届英语学科带头人、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含厅直属中学学科工作室)主持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含厅直属中学学科工作室)骨干成员、历届省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具备硕士学位,必须在“备注”栏在特别说明。